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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蒲典网讯(见圳客户端、深圳蒲典网记者 李慧 通讯员 张凯源 邱盈)为了切实解决各区司法局在机构改革后新形势下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升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7月30日上午,深圳市司法局在罗湖召开全市法律专务工作现场会,会议围绕机构改革后,各区司法局面临的法制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法律专务队伍建设等问题,开展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副局长蒋小文、罗湖区副区长文忠、市法律顾问室处长袁中毅及全市各区司法局局长参加了会议。罗湖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斐然连续两年考评获全市第一会上,罗湖从三个方面向各区交流汇报了法律专务的“罗湖经验”。近年来,罗湖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罗湖区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逐年提高,取得阶段性成果,在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中获全市各区排名第一。据了解,罗湖区司法局深入分析、精准掌握罗湖振兴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以担使命、顾大局、抓创新的工作理念,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主动作为、建章立制、改革创新,着力抓好“三大转变”,从“被动法律审查”转向“主动参与谋划”、从“功成必须有我”转向“功成不必在我”、从“守住底线不出事”转向“不碰红线干成事”,奠定了“二线插花地”棚改项目的法律基础,推动困扰罗湖多年的烂尾楼盘活、历史遗留土地问题等难题取得关键性突破。同时,也推动建立重点工作领域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和全区政府合同监管机制,有效防控政府法律风险,减少政府合同纠纷,杜绝合同签订履行各种乱象。优化机构设置与职能分工为全区法治建设配足专业力量今年,是罗湖建区四十周年,新时期、新征程、新使命,意味着罗湖要面临更大的挑战与创新。为实现法治政府高质量发展,罗湖抓好机构改革契机,优化机构设置与职能分工。新组建的罗湖区司法局各项业务迅速由物理整合转向化学反应,科室之间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其中专门设立三个法制科室,为全区法治建设配足专业力量。罗湖在法治队伍建设上不断加强,探索建立法律专务管理体系,为辖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多年来,罗湖法治队伍建设一直走在全市前列。2007年,罗湖区领先全市各区,率先推行专职法律顾问制度(现已更名为“法律专务”),12年来队伍逐渐壮大,现已形成一支较为成熟的法律专务队伍,其中70%以上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所有法律专务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罗湖法律专务工作为样板开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会上,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高度评价了罗湖区司法局在法律专务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果,他指出,在司法行政部门新的工作格局中,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面贯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环环相扣,新的司法局已经步入了法治舞台的中央,进入了新的发展时代,其中政府法律顾问是司法局工作的重要内容,而且其重要性越来越凸显。他强调,各区司法局要以罗湖区法律专务工作为样板,从“三个聚焦”和“三个结合”等六方面思考和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和法律专务工作,搭建强有力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主动担当,克服困难,共同开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据了解,罗湖下一步将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保障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从科学配置政府法律服务人力资源、规范管理外聘法律顾问、规范合法性审查业务等三个方面,推动全区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积极为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